人身(人身自由权包括哪些)

法律知识 2023-03-28 浏览(85)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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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是什么意思

一、基本释义

人的身体;亦指人的行为、名誉等,是法律意义上的名词,人身伤害罪。

二、详细释义

1.人的身体。

清 李渔 《闲情偶寄·词曲·宾白》:“就人身论之,则如肢体之于血脉。”

2.佛教语。谓在轮回中转世投生的人。

《梵网经·菩萨戒序》:“一失人身,万劫不复。” 北齐 颜之推 《颜氏家训·归心》:“但当兼修戒行,留心诵读,以为来世津梁。人身难得,勿虚过也。”身,一本作“ 生 ”。《南史·褚裕之传》:“佛教自sha者不得复人身。”

3.指当事人本身。

南朝 梁 沉约 《南郊恩诏》:“人身及家口质系,悉散还私家。”

4.指人品和才学。

南朝 宋 刘义庆 《世说新语·贤媛》:“ 王郎 , 逸少 之子,人身亦不恶,汝何以恨乃尔?”《梁书·陈伯之传》:“ 临川 内史 王观 , 僧虔 之孙,人身不恶,便可召为长史。”

5.指个人的生命、行动、名誉等。

刘宾雁 《在桥梁工地上》:“但是从来无人说这种杂乱无章、盲目赶工、大量发生人身、质量事故是冒险。”如:人身自由;人身攻击。

三、相关知识延伸

人身关系

人身关系,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具有人身属性,与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的、不是以经济利益而是以特定精神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人身性质

人身性质的行为,是指与人的身份和人格为内容的行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约稿、绘画、演出等一些严格人身性质的行为不得适用代理。

“人身”不能作为民事权利客体吗

可以,因为客体是指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那么人身当然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比如婚姻关系,抚养关系,收养法律关系等。人身权是指与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没有直接的经济内容的权利。人身权是一个比较大的概念,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一般来说,人身权和财产权是一对相对的概念。因此,人身权又称为人身非财产权。

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ji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一十六条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人身权利主要包括

公民的人身权利有以下这几种:

1、生命权;

2、身体权;

3、健康权;

4、姓名权;

5、肖像权;

6、名誉权;

7、荣誉权;

8、隐私权;

9、婚姻自主权。

人身权利又称人身非财产权,是指与人身直接相关而没有经济内容的权益。属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人身权利,公民依法享有的与人身直接相关的权利。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部分。包括生命健康不受侵犯,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等。人身权利主要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和人格尊严权,人格尊严又包括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和隐私权等。当人身权受到侵害时,可以请求司法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是公民zui 基本的权利.它包括的内容比较广泛。公民的名誉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社会评价享有的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名誉,俗称名声,是社会对某公民的品德、才能、思想、作风等的综合评价。

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可以要求侵权人终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公开消除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恢复名誉,也可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如果侵权人对公民的请求不予理睬,公民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人身伤害和人身损害的区别

【法律分析】

人身伤害和人身损害都是法律中的一种概念,具体的区别如下:1、人身损害主要是指人的身体受到的侵害,也包括由身体受到的侵害而导致的财产和人身方面的损失。多在民事案件中用到。2、人身伤害则主要是指人的人格和身份两种权利受到的侵害,既包括身体上受到的不法侵权,也包括人格方面诸如名誉、荣辱、隐私、人身自由等等民事权利受到的侵犯,如誉伤害,隐私伤害,姓名伤害,自由伤害等等民事权利受到侵犯,多在刑事案件中用到。两个名称在实际运用中并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的区分,只有在习惯用法上的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完善安保设施、配备安保人员,保障未成年人在校、在园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学校、幼儿园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身心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人生与人身的区别

人生与人身的区别如下:

1、人生是一个汉语词语,一指人出生,人类产生;二指人的一生;三指人的生存和生活;四指从广义来看,人生指人的生存及人的生活,生存是基础,生活是动态发展。

2、人身,意思是人的身体;亦指人的行为、名誉等,是法律意义上的名词,人身伤害罪。解释一是指人的身体;而是指佛教语,谓在轮回中转世投生的人;三是指当事人本身;四是指人品和才学。

人身安全的定义是什么,包含了哪些方面

人身安全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自身不可分离亦不可转让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法定民事权利。人身安全包括人的生命、健康、行动自由、住宅、人格、名誉等方面的安全。

法律分析

人身安全的广义范畴包括人的生命、健康、行动自由、住宅、人格、名誉等安全。狭义范畴包括如刑法上人身安全的本义,是作为自然人的身体本身的安全。人身安全的常识有:1、外出尽量不要带包,携带贵重物品出门时zui 好尽量打车。2、走路和等车时尽量与陌生人保持一定的距离,提高警惕;避免在一些人迹稀少的地方行走,独走偏僻之地一定要注意避开结伙接近的可疑人员;不要因为身边的一些异常现象(比如有人丢钱、等)分散自己的注意力,走路时和朋友一起聊天也不要过于投入。3、尽量避免夜晚出门活动,夜间活动要尽早回家。4、手机不要挂在腰上,尽量不要边走路边打手机。5、不要打摩的;不和别人硬挤着上车。6、去不熟悉的地方尽量自己找或问警察,切忌让陌生人带路。7、尽量不要和陌生人说话,有陌生人主动凑近和自己搭话应立即避开,保持一定距离;如果感觉异常应马上屏住呼吸,逃离现场。8、不要去爬野山;爬山尽量随大流,结伴而行,并且要走指定的路线,不要另辟蹊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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